从县公安局获悉,从2013年1月1日起,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将停止使用,警方提示,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居民速来办理。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将于2013年1月1日停止使用,2012年1月1日以前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在签发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县公安局户政中队中队长陈开政介绍,未申领二代身份证的居民,可到当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请领取。因人在外地,无法回家办理的,先在外地公安机关指定的拍照点拍好照片,写一份委托书,由亲属到当地派出所或者户证中心代为办理。
上一篇:求保释遇“能人” 被骗钱逾五万
下一篇:工商局调解伪劣卷尺致工程报废纠纷
全力保障汛期通行 多部门联动处置S221...浏览:1260次
风雨之中见担当——修水公路分中心全力投入汛期浏览:1364次
修水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公布修水县2025年非遗浏览:1991次
修水公路分中心扎实开展第2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浏览:1959次
修水县深化“公租房申请一件事”集成改革浏览:1148次
县领导赴深圳走访看望修水籍95后航天创业者卢驭浏览:1462次
关于公布修水县2025年非遗项目县级传承人名单浏览:1313次
情暖病房 致敬老兵——修水县爱国拥军促进会探望浏览:1444次
修水公路分中心:有序推进边坡防护工程,筑牢道浏览:119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