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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新政实施已一个多月,广大市民对其成效的预期莫衷一是——“明码标价”令行难全 “抑制房价”期许过高 修水网 www.xiushui.Net 为检查各楼盘执行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情况,日前,县物价局组成两个小组,对县城各楼盘的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发现,大部分楼盘对商品房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公示,但公布的内容不全面或不够规范,少部分楼盘正在制作公示栏。针对存在的不同问题,县物价局都一一指明,要求限期整改。倪秋生表示,下阶段,他们还将组织工作人员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情况进行督查,要求明码标价的信息全面、规范,对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明码标价不规范,或利用标价进行商品房销售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情节严重的商品房价格违法典型案件将予以公开曝光。 新政背后的信任危机 不少市民在对“明码标价”楼市新政寄予厚望的同时,也提出一些质疑。市民张先生说:“明码标价规定商品房销售价格不能高出申报的价格,这容易造成开发商在申报价格时故意将商品房价格抬高,好给价格波动设置一个充足的空间。也就是说,开发商可以自行降价,但涨价需要重新申报。如能按高价卖出,就可多赚一些。” 对于可能出现的这一现象,业内人士指出,商品有三种价格形式,一种是国家定价商品,如水、电、石油、食盐等,这些商品统一由国家定价,任何人不得自行涨价或降价;第二种是国家实行指导价的商品,例如液化气,各地物价部门根据市场行情,给予商家一定的利润空间,由物价部门出台指导价;第三种是市场调节价,由市场供需关系自行调节,各级物价部门不能干预。“商品房销售属于市场调节价,物价部门不能干预。实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不可能从根本上抑制房价,只能督促楼盘开发商公布销售价格以及代收费、物业管理费的标准,解决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标价混乱、信息不透明、价格欺诈等问题,让消费者明白消费和比较消费,杜绝价格欺诈和搭车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 周湖岭 本文来自修水网 周湖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