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法院审理一起失火案,一审判处被告人熊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5月9日下午4时许,熊某(文盲,何市镇郭城村三组村民)到自家屋后的“白石坳”(小地名)干农活,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香烟坐在田坎上休息,顺手将烟头丢在旁边的枯草中,未熄灭的烟头引燃枯草,火势迅速向附近的神湾山场蔓延,引发森林火灾。经县林业局森林技术鉴定组鉴定结论,过火有林面积16.1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3443元。 (周义生)
全力保障汛期通行 多部门联动处置S221...浏览:1260次
风雨之中见担当——修水公路分中心全力投入汛期浏览:1364次
修水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公布修水县2025年非遗浏览:1991次
修水公路分中心扎实开展第2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浏览:1959次
修水县深化“公租房申请一件事”集成改革浏览:1148次
县领导赴深圳走访看望修水籍95后航天创业者卢驭浏览:1462次
关于公布修水县2025年非遗项目县级传承人名单浏览:1313次
情暖病房 致敬老兵——修水县爱国拥军促进会探望浏览:1444次
修水公路分中心:有序推进边坡防护工程,筑牢道浏览:119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