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妻子关系不和,竟然找岳父出气,并将岳父打伤。近日,修水县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晏林(化名)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胡海(化名)医药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2.9万余元。
2008年12月,修水县全丰镇村民晏林因与妻子卢芳(化名)感情出现裂痕,多次到岳父胡海家理论,心存怨恨。同月30日,晏林携刀来到胡海家,朝胡海脸部、头部连砍数刀,正准备逃跑时,晏林被岳母戴某从后面紧紧抱住,直至全丰派出所干警赶到,将晏林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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