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对象为全县客货运输从业驾驶员。《实施细则》规定,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实行周期制。继续教育周期为2年,道路运输驾驶员在每个周期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24学时。在交通运输部颁布的《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办法》施行之日前已取得从业资格证的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周期自2011年5月1日起计算;在《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办法》施行之日后取得从业资格证的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周期自初次领证之日起计算。
继续教育合格将作为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从业资格换证转出、转入、补证、变更和增加从业资格类别的必要条件之一,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道路运输驾驶员在其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内,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要补充完成继续教育后办理换证转出、转入、补证、变更等手续。道路运输企业应当督促其所聘用的道路运输驾驶员参加继续教育,参加继续培训学习情况要作为聘用、续聘道路运输驾驶员的一项基本条件。企业聘用驾驶员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驾驶员资格时应登陆省道路运输局网站进行核对驾驶员信息。
本文来自修水网 周湖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