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号,县运管分局对2012年前10个月查获的36辆 “摩的”进行了公开销毁。此批公开销毁的“摩的”是2012年1月至10月31号该局查获的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经过公示但仍未接受处理的参与非法营运的“摩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经报请县国资委批准,并指定有资质的汽车回收拆解中心进行统一解体销毁,销毁过程由县运管分局和县国资委、监察局、新闻媒体全程监督。从源头上减少了事故隐患,维护了该县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畅通和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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