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在审查非诉案件时,做到快审快结不拖拉,审查到位不马虎,有效地保证了非诉案件的及时执行,使合理合法的处罚起到了很好的威慑作用。
今年一季度修水法院共受理非诉审查案63件,经审查有7件不符合规定,在做好申请单位的工作后,申请单位主动撤回了申请。其余56件,程序合法,处罚得当,法院审查后立即作出裁定,在送达后,申请单位向法院申请执行,有效地保证了非诉案件的执行力度,对被处罚对象起到了应有的威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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